汹涌而来的人群将我淹没,耳边是杂乱的人潮声,以及各种气味混杂。
我被挤在了地铁里,体育西地铁站,像是被压缩的罐头那般,想抬起手都不能。
我这是在哪?
耳边传来了几个年轻人的讨论声音。
「啧啧,这个林夕又上新闻了,林氏集团估值又涨了,她的身价正式成为南城首富。」
「这样的富婆,谁不喜欢啊,这时才26岁你敢信?」
「谁要是娶了她,打断腿都不用愁,不,是入赘我也愿意啊!」
我怔怔,听后满是不敢相信。
林夕成为了首富?
我不禁回想起以前和她一起住昏暗潮湿地下室的日子。
她一脸认真,「我一定要成为南城首富。」
我笑她,「那我等着以后你包养我。」
没能没等到那一天,我就死了。
「只可惜她已经结婚,她那老公死的早,短命鬼。」
「那又怎么样?死了正好可以再结婚,她还这么年轻总不能没需求吧?」
我突然忍不住说道,「你又怎么知道她?」
他们看了我一眼,没搭理我,当我是神经病。
正好这时到站,顺势下车,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他们,「对了,我就是林夕的老公,你们说的短命鬼。」
那几个年轻人再也忍不住,对我竖起中指,「痴线啊你。」
「又一个想吃软饭的,想疯了。」
「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,什么玩意。」
我却一笑置之,没理会他们。
转过身,我眼眶就泛起微红,其实我好想见林夕。
我拼命的走,我想见林夕。
刚出了地铁,我就连忙在身上摸出手机。
这手机不是我的,但我却能用面容解锁打开,顾不上那么多连忙拨通一个电话。
很快,电话里就传来林夕一如既往冷冰冰的声音,「你是谁?为什么会有这个号码?」
我却听出来,她的声音似乎多了几分颤抖和不敢相信。
我刚想开口告诉她,我回来了。
我面前是一个服装店铺的橱窗,透过玻璃反射,我看到了我的脸、我的身体。
那都不是我。
那是另外一个人。
孟婆说借我几天阳寿,原来是寄托在别人身上,那个脸色丑陋、身材矮小消瘦,没了以前的英姿挺拔和意气风发。
下一刻我意识到了什么,开口的话硬生生在喉咙里憋回去。
挂断电话了,我失魂落魄站在原地。
我虽然回来了,却再也不能介入她的生活了。
这时电话响了。
「再给你半小时,不见人就给我滚蛋永久拉黑!」
是个急躁的女人,粗鲁的挂断了电话。
相关的记忆出现在脑子里,原来今天我要去面试,面试地点正是林氏集团!
「林氏集团......」我眼皮跳动,全身微微颤抖,止不住的对林夕的思念。
我本可以转头去林夕的房子里,可我意识到这辈子和她不能再相认。
因为我知道这副借来的身体,是要还回去的,我不愿林夕经历我两次的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