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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样才能更完美的做成一件事。
刘风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“百朝阁”,它没有琉璃瓦,没有楠木柱子,没有黄墙高坎儿,它只是一个破碎的小庙,以前应该是个人们拜神的地方,而且兴盛一时。
以前的百朝阁来朝拜人很多,而现在各种鸟儿在外面叽叽喳喳的叫,这又是一种“百朝阁”,百鸟朝凤。小庙坐落在清幽的小道尽头,树木遮盖了整个庙宇。
一边上是两间住房,房顶上的苔鲜生长的比别处更加茂盛,简陋的房间在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,另外一边上就是一个做饭的厨房,中间是一颗三人和抱的大树,树下有三个石凳,围绕在一个破了半边的石桌周围。
自从他们两个发现这里,这里就被他们改造了!外面是机关重重,别人跟本不能靠近。
刘风早已走入了另外一边的厨房,推开房门,房门的灰落了刘风满头都是,他不是饿了去找饭菜,因为他们很久没来,不可能有饭菜可以给他们吃,也不是去做饭菜,这虽然是个厨房,但是没有所谓的锅碗瓢盆,也没有柴米油盐。
有的不过是一座高炉立在中间,一口水缸,桌上一块亮铮铮的精铁,大小不同的铁锤,还有一块麽刀石,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就是都已经灰积斑斑。没有人来过,如此厚的灰尘足也说明一切,如果你觉得还不能说明了话,刘风在来之前就已经检查过他们的陷阱。
打开高炉,刘风点起一把火,引燃炉内的木炭,呼呼的拉了几下风箱,等待木炭慢慢的被考红。然后转身出去捡起门外的木桶,快步跑到水井旁,水井也已经年久失休只能用绳子掉下去,刘风做完这一切,又跑回水缸,来来回回,也就装满了整口水缸。
做完这一切,刘风走到院子,并没有立马休息,因为他并不累,脱下上身的衣服,放下腰间的酒壶和剑,放在桌子上,刘风双脚向上,倒立在大树边,露出了刚健的腹肌,和身上几道伤疤。
“师兄,你这么早就来了!我还以为自己够早的,哈哈哈!”
“少说废话,那次不是我最先来,快来倒立。”刘风一脸不满的说到。
陆小天在刘风说话时就已经脱下了上衣,他身体却没有刘风那么健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