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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了插好了手机线,方便他一回家,一进卧室,一坐下,便能开黑解压。
而做事向来一丝不苟的白学义,还把自身懒惰“宠溺”到极致的,出门上学时,特地把敞开的鞋柜留了其中一边,这样他放学回来时,把鞋先脱再放,接着柜子一闭就能回卧室了,还免去个“开启鞋柜”的步骤。
白学义是条懒狗,他自己也承认,而这样环环相扣的生活习惯,他已持续多年。
可现在,他刚脱下鞋,便发现鞋柜居然是紧闭着的。
这也是他明明只是进个门,却感到了不习惯的原因。
或许是自己今早外出时,疏忽了?
白学义这般心想着,也没特别留意,脱下身上多余的物品后,便目标明确地快步走去房间。他的卧室就位于主人房的正对面。
“嘟嘟嘟......”
白学义回房时,奄奄一息的手机,再度发出没电提醒。
别急别急。白学义在心里吐槽。我这不是在给你充么?
这么想着,他几乎是肌肉记忆发作地,一跃扑到了床上。
可在床边的窗台上,他并没有找到电线。
“…”白学义不禁疑惑。
他慢慢地撑起身,发现那线......居然弯曲着躺在被子上,刚一直被他压在身下。
好像有哪里......不太一样…
找到了救急用物,白学义却没如释重负,相反,更加疑虑。
他保持着“趴着”的姿势,回过头,望向书桌。
现在,就连他记得清清楚楚的,一大清早便打开了的电脑主机......
此时此刻,都是关闭着的。从它的呼吸灯便能看出来。
家里这是进贼了?不,显然不是。
白学义敢于一个人住,就是因为他清楚,治安官的活动范围,也包括了这栋宅子所处的小区。贫民区屡见不鲜的劫案,绝不会在这上演。
但“贼”这一职业,它之所以低贱,与其说它本身就没啥作为,倒不如说,只有没啥作为的人,才会选择当贼。白学义不否认那家里来了“客人”的想法,但能做到避开治安官耳目,并完成潜入的人,那人至少不会是个卑贱的贼。
白学义也不再平趴,先是于床上半蹲住,然后,魁梧地站起。
他低头看了眼腕上的佛珠,想起了惨死街头的秦平,接着,